《通知》强调,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提升口粮绝对安全保障水平的主要手段和途径。各地建设任务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要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同时,各地要及时编制、汇总并批复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于2021年7月31日前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1.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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