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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失效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第4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将自然资源部前3批公布的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并列示如下(共186个文件),并提醒各位同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要再将这些文件作为依据性文件列出。

注:《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18年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提出: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201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提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3年至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1年至2年。


第一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http://gi.mnr.gov.cn/201907/t20190704_2443985.html

第二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http://gi.mnr.gov.cn/202003/t20200330_2504461.html

第三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http://gi.mnr.gov.cn/202006/t20200601_2521965.html

第四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http://gi.mnr.gov.cn/202012/t20201229_2596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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