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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学习要点

2月21日、2月22日本公众号转发了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对中央一号文件内容的解读。今天,笔者根据文件原文及相关解读内容,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梳理了如下10个学习要点与大家分享,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1.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3.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4.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

5. 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6.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7.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8.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

9.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10.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动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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