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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五大要点解读

请关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中提出:2021年全省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654万亩。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要于2021年3月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鲁农建字〔2021〕6号)。据此,笔者编制了如下5个相关要点与大家分享,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注:本公众号曾于2020年12月19日就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进行过解读,建议大家结合农业农村部的文件,一并学习把握其具体内容和相关要点。

1.数量指标:2021年全省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654万亩(其中青岛34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70万亩(其中青岛4万亩), 较去年增加97万亩。

注:农业农村部文件中给山东的指标任务是2021年新增高标准农田620万亩(其中青岛34万亩)。

2.项目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扶贫重点区域、引黄灌区和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区实施。

注:两区:是指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将任务分解落实情况于2021年3月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4.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平均计算,亩均投入财政资金1500元。

5.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投入自筹资金提高投资标准和建设质量。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101/t20210119_3516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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